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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守则【11081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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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4-7-11 02:47
  • 签到天数: 611 天

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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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永恒の妹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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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1-8-13 16:25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1、版主应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论坛形象。

    2、版主处理版务时应严格执行版规有关规定, 版务处理做到以人为本,尊重友人格和权利,公开接受坛友监督。

    3、版务处理以疏导为主,慎用权力,耐心解答坛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,虚心接受批评,严禁版主使用攻击、谩骂及挑衅性语言。

    4、版主不得私自将版主群、版主事务专区的讨论内容公开,不得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密码告知其他人,不得随意透露坛友IP地址等隐私信息。

    5、版主有责任和义务维持论坛秩序,对违反版规的帖子及时处理;删除他人帖子及封杀他人ID应有明确理由,不得滥用职权。处理时一般应PM当事人,如有禁言以上操作,应跟贴说明原因。特殊情况下,斑竹有权先做出处理,后解释原因。

    6、版主之间团结一致,以大局为重,意见不统一时以沟通为主,充分讨论后少数服从多数。不得直接发贴公开指责或者争吵,

    7、版主个人发布的与版务管理无关的帖子及回贴时,身份等同于普通坛友,不得使用特权,同时注意身分,严禁使用马甲发表违规言论。

    8、版主带头违反本规定的,坛友可以进行投诉,管理员应及时将版主违规情况在版主群里讨论。

    9、版主应切实负起责任,有较长时间(三天以上)不能处理版务的情况需在内务请假后,在本版块告知坛友,坛友有任何问题发消息给相应版块的版主咨询,版主应在上线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。

    10、各版主对应的权责区域人优先权顺序为:版主—分区版主—超级版主—管理员,一般不越权处理事务。如有广告、违纪、侮辱谩骂等内容,人人得而诛之。其他类如加亮、扣分等操作,如本区版主不在线,在发贴后一小时,高级别版主可执行操作。

    11、版主同时受版规约束,如有违反版规同普通坛友同等对待,如有违法、欺诈、恶意交易、严重攻击他人、严重滥用职权、危害论坛形象等言行,经讨论后可直接罢免。

    12、版主应起表率作用,带头引导论坛风气,及时化解坛友纠纷、组织或参与论集体活动的行为,可适当予以加分。

    13、本守则发布之日起执行,既往不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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